关于开展家庭康复治疗的医疗收费项目公示

2024-08-08

为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家庭康复需求,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取消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医疗机构要增加价格透明度。我院拟制定特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自主定价,现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元)

计价单位

类别

计价说明

家庭康复治疗

680

丙类

杭州市主城区内,康复治疗师上门提供专业康复治疗服务,每次时长不少于60分钟

以上项目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签署《特需服务家庭康复治疗项目自主定价知情同意书》后进行。公示日期: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联系电话:0571-86821150。


浙江康复医院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