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咨询”特需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4-03-13

为满足民众日益增加的心理健康需求,我院开展心理咨询特需服务项目。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取消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医疗机构要增加价格透明度。我院拟制定特需心理咨询服务项目相关价格,现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标准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元)

计价单位

医保类别

计价说明

特需心理咨询(单人1

 

150

 

丙类

 

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每次时长30分钟

特需心理咨询(单人2

 

300

 

丙类

 

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每次时长不少于50分钟

特需心理咨询(团体)

200

丙类

 

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每次时长不少于90分钟

以上项目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签署《心理咨询项目自主定价知情同意书》后进行。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571-86439825。

                         浙江康复医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