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复医院举办“浙康大讲堂”暨《民法典》专题培训
2020-08-13
为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帮助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民法典》,提升干部职工守法用法能力水平,8月12日下午浙江康复医院“浙康大讲堂”第三期围绕“学法普法”主题,为全院干部职工举办了《民法典》知识专题培训。邀请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冯丽律师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
冯律师围绕《民法典》的中外对比、历史演变、编排体系和整体结构,阐述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并结合丰富的案例对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从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及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细致解答了医疗工作中的法律适用热点难点问题。讲座紧跟医疗领域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阐释精准,深入浅出,贴近实务,对医院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院党委书记俞杭英在讲话中强调,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全院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及时掌握运用民法典指导日常工作,依法执业、依法办事。本次的“浙康大讲堂”专家讲座形式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接下来各科室、党群组织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学习宣教活动,做到党员示范学、干部带头学、职工普遍学,人人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