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措施

2016-02-26

优抚对象是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过特殊贡献的共和国功臣,是一个特殊的光荣群体。自2015年12月省编办核准我中心增加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职能以来,我中心将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借鉴兄弟优抚医院做法,结合中心实际,在省厅优抚处指导下于近日出台文件,明确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措施。

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措施包括三大内容:一是费用优惠。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全免,化验、放射等检查费及床位费、手术费、康复等费用减免;二是医疗优先。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三是服务优质。包括指有专人负责、派专人导诊服务;对杭州主城区有需求的住院优抚对象免费接送;对住院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提供免费医疗巡诊、上门健康咨询、电话回访等服务。  

下一步,我中心将在省厅优抚处指导下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服务措施,使之成为体现和落实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怀,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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