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复医院(原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方案

2015-12-18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卫计委《深入推进行业创平安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杭卫计办〔2015〕2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为目标,通过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患纠纷科学妥善解决,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有效控制,建立健全“平安医院”长效机制,为残疾儿童、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患者创造安全有序的就诊、医疗、康复环境,促进民政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具体目标
  1、2015年7月底前,完成“平安医院”创建方案修订、领导机构人员调整、责任分解工作。
  2、2015年底前,按照《杭州市“各行各业创平安”共性化创建标准》和《浙江省“平安医院”创建考评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
  3、2016年底前,力争通过市卫计委“平安单位”考核。
  4、2017年底前,力争通过市级“平安示范单位”考核验收。
  二、重点内容
  (一)改进医疗康复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规、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 “三基三严”、临床知识、医护技能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和操作流程化建设。落实首诊(问)责任制,加强医患沟通,丰富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提升沟通效果。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推进医疗项目和收费公开,为患者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二)科学处置医患纠纷
  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认真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托专业法务支持,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医患纠纷防范处置技能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密切与辖区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纠纷扩大,依法保障和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业安全。
  (三)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建立安全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训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技能。强化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更新添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规范消防疏散标识设置,增加监控设施,改善安全防范硬件设施条件。加强毒、精、麻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丢失、流失。加强对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签订并落实安全责任书。密切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及时掌握单位周边安全形势,及时制定并落实应对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健全廉政防控机制
  狠抓作风建设,通过推进“三心三热爱”主题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促使干部职工务实工作,注重细节,提升效率。狠抓廉政建设,建立实施纪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廉政风险预警制度、“红包礼品”上交登记制度等制度,扩大廉洁自律承诺范围,强化廉政提醒谈话,从教育、监督两个方面规范干部职工的从业行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小金库”清查和患者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发生职务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既是卫生行业管理部门的一项工作部署,也是我院提升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全院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在推动民政康复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由院长负总责。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医院”创建方案和计划制定、重要事项研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虞小民、马永兵、王宏平、夏海燕,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纳入对科室的目标考核,各科室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分解表,相互配合,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突出工作重点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紧密联系我院实际,着重围绕“平安”二字想策略、提举措、抓落实。要注重及时收集培训、检查等创建工作中产生的各项文档资料,定期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要善于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宣传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医德双馨的主旋律。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