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医院(医院)的领导,发挥医院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建设和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党总支进行思想政治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认真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医院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前进。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围绕医院职能发挥,推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抓好医院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医院医疗、特教、科研、培训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按照党政分工的要求,党组织和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总支积极支持医院主任(院长)行使对业务工作的决策权和统一指挥权,医院主任(院长)和行政主动服从和遵守党的领导,支持并协助党总支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到分工合作,为医院建设发展目标而同心协力。
五、党总支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支持行政领导对业务的统一指挥。
(四)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五)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做好群众工作。
(六)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
六、党总支对以下重大问题应进行认真讨论,审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医院业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目标任务。
(二)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科室调整、主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三)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和任免。
(四)薪酬改革方案、绩效分配方案、工资调整、职务职称晋升、职工福利及奖惩中的重大问题。
(五)医院主任认为必须提交党总支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其他事项。
七、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根据人事政策和主管部门规定,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核和选聘。
八、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健康的政治生活,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
(一)总支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书记要发扬民主,要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带头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不得擅自决定重要问题。
(三)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完成所分担的任务。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书记的助手。
(四)委员之间要相互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通过自己的工作使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总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
(六)总支委会在做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要明确地规定每个委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七)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
(八)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担负着组织党总支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书记在总支委中的重要作用。
(九)总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
九、党总支着重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一)坚持改革,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党总支的作用。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讲求工作实效。
(三)践行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十、医院各党支部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党总支的决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支部所在科室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科室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科室负责人密切配合,增进团结,充分发挥保障和监督作用。
十一、医院党总支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员,给予或向上级党组织申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违反党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