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015-12-18

  一、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在科室管理、安全生产、履行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赢得群众信任。
  三、党员应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要求党员每年2人次以上,党小组长4人次以上,支部委员6人次以上,总支委员12人次以上),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四、党支部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请群众参加到党员的政治生活中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党员应虚心接受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医院一楼大厅常年设置意见箱,随时征求意见;党支部每年至少一次书面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让群众满意。
  六、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七、党支部指定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工作,定期与培养对象谈话,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了解他们的不足,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和进步,培养考察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按要求登记。
  八、党支部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