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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虞美华获评“省直机关 第四届道德模范”
发表时间:[2016-09-30] 浏览次数:4968
9月29日下午,“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授奖活动在省政府大楼举行,我中心护师虞美华等20名来自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的同志被评为“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受到省委常委、秘书长陈金彪等领导集体的会见和颁奖。今年6月,虞美华同志还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浙江省万名好党员”荣誉称号。
虞美华,一名80后共产党员,2004年进入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在护士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二年,吃苦耐劳,倾心付出,无私奉献。她把来院治疗的福利院孤儿当作自己的孩子,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为孩子们理发、喂饭、洗澡,成了科室的“理发师”;周末她会带着孩子去动物园游玩,去餐厅用餐,让他们感受家庭的温暖,患儿亲切地叫她“爱心姐姐”。她面对失语、失明、失聪、瘫痪在床、吞咽功能几乎丧失,被其他医院医生诊断只有六个月生命的老人,把在家熬好的小米粥带到医院来给患者补充营养,认真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病情观察,开展精细化护理,一年多后,患者成功拔掉了尿管,肌力明显增加,并能在帮助下扶坐在床边,所有人都说这是一个医学奇迹。
虞美华经常说,作为一名党员,我就应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业务熟练、作风过硬,为每位病人,为医疗工作奉献出点点滴滴,把青春、生命和我的一切都奉献给党,奉献给每一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