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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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复医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医优惠服务措施

发表时间:[2022-08-23]    浏览次数:4009

浙江康复医院是省民政厅直属的一所集康复、医疗、特殊教育、培训、科研、康养服务于一体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院驻地杭州,为更好地发挥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职能,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我院调整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医优惠服务措施如下:

一、享受就医优惠的对象范围

(一)退役军人;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军队转业干部;

(四)现役军人;

(五)以上人员家属。家属限定于配偶、子女、父母(含抚养人)3种身份。

二、优惠项目

(一)住院优惠

1.住院医疗费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优惠70%,立功退役军人、两参人员、残疾退役军人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优惠100%

2.每人单次优惠不超过25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

(二)门诊优惠

1.免普通诊查费;

2.门诊(扣除药品)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优惠50%,当年累计不超过1500元;

3.门诊健康体检套餐费用优惠20%

(三)家属优惠

1.门诊(扣除药品)、住院医疗费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优惠30%

2.立功退役军人、两参人员、残疾退役军人的家属住院医疗费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优惠50%

3.门诊当年累计不超过1500元,住院单次最高优惠不超过1500元,当年累计优惠不超过5000元。

下列情况不列入优惠范围

(一)交通事故病人;

(二)工伤病人;

(三)其他不列入医保支付的情况。

优惠服务

(一)住院退役军人享受一次性住院优待慰问

(二)门诊、住院退役军人享受停车免费;

(三)提供六优先服务: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缴费优先和住院优先。

材料证明

(一)退役军人优待优抚证、退役证、转业证、军官证、士官(兵)证、奖励证书、残疾军人证等(若证件遗失或姓名不符的请到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家属优待: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相关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若确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需签署相关告知书与承诺书)。

其他说明

(一)本院及外省退役军人参照该方案执行,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优待政策;

(二)因异地因素不能及时医保结算的退役军人及家属参照本地退役军人及家属减免标准执行;

(三)医疗就诊发票只在当年度享受优惠,不得跨年度优惠;

(四)本办法从2022815日起执行,以前版本作废;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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