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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复医院特岗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20-04-15]    浏览次数:64822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康复医院是浙江省民政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位于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医院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中,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1号,设床位1100张,计划于2020年年底投入使用。医院主要职能是为孤残儿童、残疾军人等民政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服务;为社会患者尤其是为残疾儿童、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共20人。

具体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年龄的要求,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51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要应聘的,不作年龄限制。

各岗位招聘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429日下午1500期间,将报名表(报名表至附件下载)和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通过邮箱投递至我院。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代号+报名岗位+姓名。邮箱为:zjkfyywl@163.com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通过邮箱进行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向我院投递简历时使用的邮箱自行查询。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初步暂定于5月至6月期间在杭州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及专业技能。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医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康复医院网站(http://www.zjmzkf.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zj.gov.cn/通知公告);

招聘过程有关具体信息仅在浙江康复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02560571-87050948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439832(王老师)

          0571-86439831(马老师)

附件:1岗位报名表.xls

      2浙江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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