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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康复医院(原浙江民政康复中心) 丽水工作站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47611
  浙江省康复医院是省民政厅直属的一所集康复、医疗、特殊教育、培训、科研于一体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和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为孤残儿童、残疾军人等民政优抚对象医疗、康复服务;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服务;为社会患者尤其是为残疾儿童、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现因业务发展,在丽水万地爱心福利院设立浙江康复医院丽水工作站,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岗位

人数

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

康复治疗师

若干

1、身体健康;
2、富有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
拥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适当放宽。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法定执业资格。
3、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特教老师

若干

针灸推拿医师

若干

社会工作师

若干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于10月16日前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至丽水市黄泥山路6号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办公室报名。发送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可于10月15日前填写报名表及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发送至邮箱:236292617@qq.com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浙江康复医院丽水工作站招聘报名表》;户口薄、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从业经历证明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2、资格审查与考试:应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统一安排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录用和待遇
  1、最终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项目参考健康证所需项目。试用期有工作经验者为1至3个月,应届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作为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浙江康复医院(原浙江民政康复中心)丽水工作站)。
  2、正式录用后月工资及奖金按浙江康复医院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薪酬标准发放,年薪8万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8-2028126。联系人:叶老师。
  附:《浙江康复医院丽水工作站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民政康复中心(丽水工作站)报名表.docx
浙江康复医院(原浙江民政康复中心)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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